背景:小区“住改商”,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市民对此怨言颇多。据悉,目前福州执行了3年的“住改商”禁令仍未松绑。但记者走访福州多个小区发现,租用住宅单元做办公或经营场所的公司企业仍不少,有物业通过收取双倍物业费来约束这些企业。(详见本报昨日A03版)
小区物业部门利用高收费来限制“住改商”,虽说不算乱收费,却违背政府部门颁布的“禁令”,甚至有可能会怂恿“住改商”乱象的继续发生。物业是住宅小区的管理部门,依法维护小区居民的正当权益,是物业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既然“住改商”已经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并给小区带来不少安全隐患,那么物业部门就有责任对“住改商”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依法处理,而不是趁机收取“高额物业费”。而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颁布的《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显然与政府的“禁令”存在冲突和矛盾,这也是造成这种“住改商”乱象存在的原因之一。有关部门应及时梳理法规,加以解决才是。 (韩东林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