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曾会 文/文 黄孔瑜/图
海都讯 日前,福州市中医院内,一名88岁依姆四天内两次轻生,所幸抢救及时,依姆无大碍。依姆家人称,依姆在三坊七巷有一老屋,拆迁后分配了两套安置房。但这两套安置房的房产证迟迟未顺利办理,造成依姆情绪不稳定,才做出轻生举动。
对此,鼓楼区房管局有关人士称,依姆老房子历史较复杂,房子至少两次转手,目前,鼓楼区房管局正全力协助依姆办理房产证。
安置房办证遇阻 愁坏依姆
据介绍,该依姆姓陈,丈夫和子女已经过世,不久前,她因身体不适,住进了福州市中医院,平时起居由其侄女等家人照顾。上周四晚上,依姆服下一瓶安眠药,所幸抢救及时,依姆无碍。但在上周六,依姆再次使用水果刀轻生。经救治,依姆伤势稳定。
对于依姆轻生的原因,其家人说,主要与两套安置房的房产证迟迟未顺利办理有关。原来,依姆原先住在三坊七巷黄巷一老屋,在2007年前后,老屋拆迁,2010年,她顺利领到位于凤湖新村的两套安置房。在今年10月份,依姆委托家人,前往鼓楼区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但家人说,眼下近两个月过去了,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下来,依姆听了之后一时想不开,就做出轻生举动。
原屋主主张产权 被两审法院驳回
记者了解到,这两套安置房的房产证未能顺利办理,与老屋的多次转手有关。据依姆家人介绍,老屋原房主姓黄,该房子的产权也登记为黄姓市民。1968年,老屋转到李姓市民手中,1979年左右,依姆与李姓市民换房,迁入该房屋,房产证也由依姆保管,但未办理过户手续。1980年,原屋倒塌,依姆原址重建。
2008年,三坊七巷开始拆迁后,老屋黄姓原房主起诉依姆,声称老屋系其所有。鼓楼区人民法院、福州市中院两级法院均判决原房主败诉,诉求被驳回。原房主向省高院申请重审被驳回,高院认为一、二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驳回其再审请求。
依姆和家人认为,法院已经驳回原房主的诉求,并且在审理过程中,李姓市民之妻等人也出庭作证,这套房子属于依姆已无任何争议。但不知为何,鼓楼区房管局迟迟不给办理相关手续。
鼓楼区房管局 已介入处理
昨日,鼓楼区房管局产权登记与交易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说,一切均是依法依规进行,房产证无法顺利办理,是因为该房屋历史上转手交易多次且没有登记,权属不是很清晰。此前,他们通知依姆补齐相关文件,但依姆一直没补上。目前,他们已经和拆迁办协调,由拆迁办协助补充材料。
对于依姆老屋的房产证办理进展,记者咨询了该局拆迁办一工作人员,其没有直接回应。但他说,三坊七巷的拆迁问题非常复杂,目前,他已在尽全力处理此事,估计还要一段时间才能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