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新榕/文 孔瑜/图
海都讯 最近,福州仓山区屿浦小区物业代收快递有了新“家规”——快递员在物业保安室存放快递需支付“寄存费”。如果不付钱,物业则不负责保管,这下快递员们有点不乐意了。
不少居民表示支持
昨日上午,记者在小区保安室外看到了收快递要缴“寄存费”的通知,通知说小件快递寄存费0.5元,大件的1元。一名保安正在代收业主的快件,并逐一进行实名登记。小区业主郑小姐说,前天她接到快递员的电话,说她的快递到了,可当时她不在家,“结果他说快递放在保安室要交五毛钱,所以等下次我在家时再送来”。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两家快递公司,负责该片区的快递员说,他们现在只能尽量将快件送到业主手上,如果业主不在家,只好等业主在的时候再送。“我们送一个快件才赚1块钱,物业现在又收‘寄存费’,我们很吃亏。”
小区物业保安队负责人蒋先生介绍,小区业主上千户,快件收发非常混乱,常有快件丢失,导致纠纷不断。为此,物业现在实行快件实名登记,专人负责收取,收件时也要业主登记。但这些服务的前提是向快递员收取“寄存费”,如果不付钱,保安没有义务代为保管快件。“快递员本来就有责任将快件送到业主手中,如果放在保安室,物业无形中要多承担一份保管责任。”蒋先生说。
在小区采访时,不少居民都比较支持物业收取“寄存费”的做法。
律师:寄存费没相关依据
那么到底这笔费用能不能收?
仓山区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物价部门只规定指导小区物业费和停车费,对于快件“寄存费”并没有明文规定。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认为,快递公司向客户收取快递费,有责任将快件送到客户手中。但由于某些原因,将快件暂放在小区保安室,也就意味着物业为快递公司和业主提供了延续服务。如果物业公司收取了“寄存费”,快件损坏、丢失,物业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卓文彬律师认为,在收取快件寄存费上,物业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在此情况下,物业最好和快递公司协商处理,并确认快件签收、保管的问题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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