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小芳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5年1月1日起,莆田将提高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待遇,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70元。据了解,莆田市从2012年起按月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为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待遇,全市连续两年提高60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