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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2月5日起 航空燃油费再降10元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旅游市场获悉,12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再降10元,这是今年航空燃油费连续4个月宣布下调,目前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标准仅为去年同期的一半。

携程旅游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天津航空、厦门航空、海南航空已先后发出通知,自12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4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70元调整为60元。按成人正常票价50%购票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军残、警残旅客: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维持收取30元的标准不变;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此前为20元。

据介绍,这已是今年9月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第四次下调。9月5日,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曾下调10元,征收标准由120元调整为110元;10月5日,800公里(含)以下航段跟进下调10元,征收标准由60元调整为50元;11月5日,航空燃油附加费出现年内最大幅度下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下调金额分别为40元和10元。(朱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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