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镇金/文 肖春道/图
海都讯 2012年来,福州仓山区金辉枫尚小区二、三期“斜改平”违建潮愈演愈烈,到目前二、三期几乎幢幢违建,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违建“安然无恙”,甚至早有人入住,有些违建还在施工当中(详见本报12月2日A03版)。
两年多来,投诉持续不断,违建却不见遏制。这两日来,也有不少读者致电本报热线95060,反映了类似的问题,小区内的违建迟迟无人叫停。按照《福州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执法规程》来说,执法部门是否尽力了,是否有改进的空间?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调查
违建投诉上百条 回复内容都差不多
在“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平台,记者看到,两年多来,反映金辉枫尚违建的投诉件达上百条,绝大多数是希望仓山区执法局对违建予以制止,并拆除违建。
但仓山区执法局多回复称,“我局已对其(违建户)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自行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拟于近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强制拆除。”还常表示,将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执法规程〉的通知》(榕政办[2012]176号)的规定继续处理。
由于对小区顶楼违建投诉时间跨度长达两年多,但小区违建非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不断涌现更多的违建户,这让不少投诉人感到不满。记者看到,因仓山区执法局不能很好地遏制住违建潮,投诉的回复又时有重复,这让有的投诉市民喊出“仓山区执法局你在哪里”。
市民
执法流程不到半年 为何拖了两年多
记者了解到,2012年,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执法规程》,明确了福州城区违建查处执法流程,对于违建,首先由辖区执法局作出限期3天自行拆除决定,同时将该决定向社会公告;当事人可对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复议,按诉讼或者复议后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逾期(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不起诉不复议的,由区执法局催告当事人在5日内自行拆除,仍不拆除的,区执法局做出强制拆除决定后实施强制拆除。
由此可见,即使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复议,整个流程下来费时也不超半年,然而,金辉枫尚小区违建却已持续了两年多。
“两年多了,即使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及送达相关文书,流程也早走完了,只剩下执行了,这不免让人怀疑仓山区执法局是否真的执法到位?”该小区业主陈女士说。
律师
违建处置不力 有关部门要被追责
对于该小区违建情况,仓山区执法局一工作人员表示,拆除工作难以推进的很重要的原因是很多业主“关门拒检”。
但不少市民表示,“关门拒检”的说法难以服人。实际上,违建户肯定不愿意让执法部门入内拆除,照此说法,是不是只要违建户不给执法部门开门,就永远拆不了?或不了了之?因而,这不应成为未处理违建的理由。
对于所谓的执法难题,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杨夏冬律师表示,虽然违建户多是关门拒检,但是《福州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执法规程》已明确指出,执法局做出强制拆除决定后可强制拆除,这是法律允许的。其实,在做出强制拆除决定后,执法部门可明确告知违建户执行时间,若届时对方仍拒绝开门,执法部门可聘请开锁公司开门入内,在不损坏违建户财产的情况下,对违建进行强拆。在这个过程中,要邀请物业或居委会两位工作人员做证人,同时进行拍照录像。现在不少强制执行案件都是类似操作。
据悉,《福州市城区违法建设查处执法规程》还强化了问责:对防范和处置违法建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效能告诫或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违建如此多,且不少违建户早已大胆入住,有关部门是不是防范和处置违建不力,值得监察部门好好查一查。”金辉枫尚小区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