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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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饮用水源 将实现水质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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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市政府出台新规,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
全市饮用水源 将实现水质自动监测

 

N海都记者 阙文龙 实习生 王楚婧

海都讯 昨日,福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市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据介绍,福州将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蓝线,对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要限期搬迁;2015年1月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实行一旬一测,明年底前,全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实现水质自动监测。

据介绍,福州将进一步加强闽江、敖江、龙江、大樟溪、梅溪、起步溪等重要流域保护管理、保障水安全,到2015年,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福州将明确河道岸线和河道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在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此外,福州还将划定地下水警戒保护蓝线,确定各区域地下水允许开采量,明确可采区、限采区、禁采区,将地下水作为战略和应急水源,逐步取消城镇饮用水地下水源,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县城以上使用地表饮用水水源。除温泉外,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批准新建抽取地下水的自备水源。

此外,福州将在2016年底前全面拆除流域禁养区内违建畜禽养殖场,全面实施“河长制”。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河段长负责制,跨行政区域河流由上一级政府领导担任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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