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这对未来在法制轨道上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来说极为重要。注重法治的思想是在改革开放之初由邓小平提出来的,我认为依法治国就是他的最初设计。
我们常说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人对此的理解是我们还要制定很多法律。其实不然。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有法可依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按照我的理解,这个所谓很长的路其实是走“惠而不费”的法治道路,或者说是如何真正让法律体系有效运行起来。
要让法治“惠而不费”,我认为其根本还在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提高中国的立法质量和法治水平,关键在于人大制度,在于人大制度发展和完善。一提法治,很多人就想到外国;一讲政治体制改革,就说这是突破口、那是突破口。其实真正该下功夫的地方就在我们自己的人大制度。我们完全有自己的一套,这个制度设计源自我们自身的历史和实践。如果不去关注人大制度,不在这上面想办法、找出路,不研究怎么把人大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那完全就是外行了。
我们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三者有机统一都有赖于人大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完善。
进一步讲,在我国要发展和完善人大制度,首先是在地方人大,因为我们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的前沿和主要内容都在地方,在基层。(房宁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