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消费者权益得到了极大的保障。其中,关注度较大的是“汽车召回条例”和“汽车三包”两大法规。如果说10年前汽车召回制度的建立为汽车质量把关设置了第一道关卡,那么2013年“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则是让汽车消费者在后续质量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依法维权。
汽车召回制度建立10年来,我国共召回近800批次车辆。“汽车三包”出台后,更是接到了大量的咨询、投诉,去年10月至今,全省质监系统接到与三包有关的咨询1000多次,成功调解了32起汽车三包责任纠纷,其中,进口车6起、自主品牌12起、合资品牌14起,退换车1起。
当然,有法可依的同时,我们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维权。我们发现,大部分消费者只要一发现汽车存在故障,就希望退换车,为实现退换车目的,甚至会选择非理性手段。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的汽车经销商还是很愿意配合实施“汽车三包”的。所以,在维权之前,还望大家能够仔细阅读相关三包条款,做到“理性维权”,真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