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高速路 超速者减半
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郑海英
海都讯 这个月起,我省对电子监控抓拍到的私家车交通违法行为恢复扣分。记者昨日从莆田高速交警支队获悉,恢复扣分以来,莆田辖区高速公路车辆超速的违法行为大大减少,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一半多。
据莆田高速交警支队数据显示,12月1日至3日,莆田辖区高速公路上车辆超速违章明显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9.5%,与上个月相比,下降31.4%。警方说,以往,在高速上超速20%以内的非营运车辆不扣分,在监控扣分恢复以后,只要在高速路上超速就会被扣分,因此,车主在踩油门时变得更加谨慎。
记者从莆田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交管科获悉,目前全省高速公路上的高清探头几乎都到位了,但仍有部分不是高清探头,因此仍会有部分违法监控无法清晰显示车辆驾驶人。按照规定,对于处理非营运车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监控,如果照片可以清晰反映驾车当事人,将会要求当事人本人前往办理违规处罚,并予以扣分。若是照片无法清晰认定驾车当事人,处罚照旧,车主缴纳罚款,不扣分。
非营运车高速路相关违法行为处罚:
●超速低于20%的,扣3分;
●超速20%至50%,扣6分、罚款100元;
●超速50%以上,扣12分,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扣2分、罚款200元;
●驾驶人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扣3分、罚款100元;
●驾驶时使用手持电话,扣2分、罚款50元;
●驾驶时抛撒物品,扣2分、罚款50元;
●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扣6分、罚款200元;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扣12分、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