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获评省海洋产业示范园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水产品加工企业;企业新建、扩建占地面积达20亩以上、年交易额达5亿元以上的水产品批发市场等项目,将可获得资金补助,最高100万元。近日,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出台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十二个项目可获补助,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将给予优先扶持。
申报补助资金的单位应是莆田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海洋产业研发、生产和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含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个人所在单位和涉海专业合作社)。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列入此次补助范围。
根据规定,获评省海洋产业示范园区,每家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获评省部级全国性涉海产业基地(园区),给予每家一次性补助50万元;新获评省海洋产业龙头企业,每家一次性可获1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