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政府新闻办昨日对“性侵女中学生案”作出第三次通报称,云县公安局明确表示:这是一起社会人员诱骗、胁迫女学生并实施侵害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因身体原因,按规定作监视居住处理。“性侵女中学生案”因涉及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案件查办过程和细节不能公开;县委、县政府对查办案件的态度是坚决而明朗的,不存在有意隐瞒的问题。
通报称,“涉及女生多达80余人”“送往外县给领导使用”等说法是不实传言,希望广大群众不要信谣、传谣;对故意造谣、传谣并造成恶劣影响者,公安部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警方通报所称的许某某被“监视居住”,有知情人前日晚向记者表示,许某某因为怀孕,才没有被抓,前日还在微信朋友圈与人对骂。还有知情人表示,许某某在云县是个“大姐大”,抽烟喝酒无毒不沾,她从事胁迫卖淫行为也已经不是一两天了。
至于媒体报道的有云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称“领导打招呼想把这事隐瞒”一事,昨日上午云县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并没有这类传言,教育局也是前日才了解到情况,“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有那种说法”。(新华 法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