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志坚
海都讯 与男友生下一个女儿后,今年29岁的漳州籍女子陈某某趁男友回老家时,将女儿送给表姐抚养。今年6月底,得知男友要回来看望女儿,陈某某很是心虚,从街上抱走一名女童充当自己的女儿。最终,女童家属向警方报案,陈某某被抓。日前,厦门市湖里区开庭审理此案,陈某某一审因犯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6月29日上午,陈某某在厦门湖里区一条街上,看见一名女孩带着一名女童在玩耍。事后获悉,女孩叫黄某善,7岁,而女童是她妹妹,年仅2岁。陈某某随后产生将女童带走冒充自己孩子的想法。她将女童抱起,让黄某善跟随其后。之后,陈某某借故让黄某善在现场等候,将女童抱走。黄某善见妹妹被抱走,迟迟不回来,急忙让路人打电话给她的爸爸。黄先生赶来,了解情况后,急忙报了警。
第二天,陈某某被警方抓获,被拐的2岁女童获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