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效能办督促,市交巡警支队和市政开发公司到现场查看,明确职责
N海都记者 郭丽娟
海都讯 洪湾南路建好已10年,但近3公里路面,没信号灯,也没斑马线,中央护栏每隔百米就有一处缺口。12月2日,一名10岁小男孩在这里被卷进车底,身受重伤(详见12月3日A31版)。
为何建了10年的道路交通设施却还不完善?海都记者多次向业主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与交巡警部门反映,两个部门纠结于这条路“是否移交”,迟迟未能明确职责。
昨日上午,记者向福州市效能办反映此事,引起重视。昨日下午,两部门到现场,确认本周前,将做好该路段的标志、标线和护栏。
此路是否移交?两单位各执一词
昨日下午,记者从福州总院四七六医院了解到,重伤的小男孩已经睁开了眼睛,但对外界刺激还是比较迟钝。
就洪湾南路交通设施不完善问题,记者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福州市交巡警支队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经查实,洪湾南路交通设施确实没有移交至交巡警部门。其表示,道路交通设施的修建,最后由市建委牵头,他们负责配合,提出建议并指导。
而洪湾南路业主单位市建委城建处负责人郑军表示,洪湾南路交通设施已经移交至交巡警部门,该路段为10年前的老路,如今交通设施的完善,应重新立项,需由福州市交巡警支队向市政府发函并提出方案后,市建委才能立项,才有资金修建交通设施。
昨日上午,记者前往福州市建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以相关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随后,记者将以上情况向福州市效能办反映,效能办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落实这条道路该由谁来负责。在一份由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提供的《交通设施工程竣工交接单》上,记者注意到,洪湾路于2007年3月12日竣工,工程验收接收范围包括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等交通设施。“接收单位”一栏中,盖着“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的公章。
效能办督促部门明确职责
洪湾南路交通设施谁来管,引起了效能办的高度重视。昨日下午3时许,效能办相关工作人员回复海都记者,他们已经召集相关单位,落实部门职责。其表示,如果这周不下大雨的话,洪湾南路的标志、标线、护栏将于本周天前全部做好,下周一效能办到现场检查,并将洪湾南路纳入奥体中心项目整体路段改造,信号灯、路灯等设施将统一设置,于明年6月前完成。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建委及其下属单位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同交巡警部门已到洪湾南路,共同协商该路段交通设施该如何完善。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路段的标志、标线由交巡警部门设立,而护栏则由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增设。
部门“纠结”于交通设施是否移交、该由谁来“牵头”等问题,而效能办介入后,一切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