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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消息,国家能源局党组深刻总结有关腐败案件教训,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和《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两项规定。
《国家能源局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范》对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特别是从事个体经营、投标活动、中介服务、承办事务、担任职务等方面提出“六不准”。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既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约束,防止在家属问题上栽跟头、犯错误。
“六不准”包括:不准从事涉及干部本人职权范围内的个体经营活动;不准参与同能源审批项目有关的基建、设备采购等投标活动;不准参与同国家能源局工作业务有关的中介、代理、咨询等服务活动;不准从事向国家能源局直属单位或业务关联单位提供商品、服务或劳务等经营活动;不准承办由国家能源局及所属机构组织的展览、会议、出国培训等活动;不准在国家能源局审批范围内的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涉及企业担任外方委派、聘任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