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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淤 28年龙眼树遭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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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淤 28年龙眼树遭砍
事发莆田涵江区白塘镇东墩村,农户称砍树前无人通知,村委会表示,被砍龙眼系种在河道自填地,且影响清淤工程车进出
龙眼树挡住车辆进出,村委会只好砍掉
 

N海都记者 蔡学伟 文/图

海都讯 莆田涵江区白塘镇东墩村从今年6月左右,开始对村内的一条河沟进行清理。几天前,该村村民田某华出外打工,回到家后,却发现自己辛辛苦苦种在河沟边上28年的龙眼树被人砍倒了。田某华称,砍树的是村委会组织的人员,砍树前从未和他打过招呼。白塘镇政府表示,已介入协调赔偿。

村委会:砍树前已有沟通 因碍清淤必须砍

田某华说,听说砍树的人是村委会叫来的,他觉得村委会应该事先与其商量,在他同意后才能把树砍掉。可村委会直到砍树前,也没有知会过他,如今望着这棵有28年树龄的果树的残枝,他非常难过。

记者就此事向东墩村委会了解情况,该村支部书记田建清告诉记者,东墩村内的这条河沟,多年来因村民乱扔生活垃圾变得十分脏臭,夏天时更是滋生了大量的蚊虫,给全村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不便。今年6月,根据涵江区政府的要求,包括东墩村在内的多个周边村庄,都开始对村中河沟进行清淤,目的是改善村居环境。

“这项民生工程,得到村里大多数村民的支持。”田建清说,许多村民都积极配合村委会的整治行动,并支持将阻碍清淤工作的果树砍掉,村委会也按国家标准对被砍果树进行了赔偿。唯独田某华家不但不同意砍树,甚至多次阻挠。

田建清说,经了解,田某华家的这棵龙眼树种植的地方,实际上是多年前他们家自填河道造的地。考虑到这棵果树确实已种植多年,村委会本来不打算砍伐,也试过对果树枝叶进行修剪。但由于该树处在清淤泥车辆必经的通道上,枝叶修剪后,仍会影响工程车进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得采取砍树的措施。砍树的前一天,村委会还特地找田某华再次沟通,但对方仍不同意砍树。村委会于是才在12月9日,派人对该树进行砍伐。

白塘镇政府:按国家标准赔偿 对方却开出天价

白塘镇政府办公室陈主任告诉记者,东墩村今年被列为涵江第二批“最美乡村”试点村建设,要求该村对包括河沟在内的村居进行相关整治工作。在此次该村河沟清淤工作中,有十多户村民的果树因建设需要被砍伐。大多数村民对于这项民生工程都十分配合,镇里和村委会也按照树冠面积每平方米55元的国家标准,对被砍果树进行了赔偿。

陈主任说,田某华家的果树被砍前,镇、村领导多次找其进行沟通,但对方均拒绝砍树的要求。树被砍后,村委会也积极按照国家标准,准备对其果树进行赔偿,但对方拒绝按照该标准赔偿,而是提出要按果树收益情况赔偿的天价赔偿要求。

陈主任表示,目前村委会正与田某华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镇政府也已介入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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