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今日时评·社会现场
3上一版  下一版4
 
卖女救夫 别无他法?
黑诊所难洗白
让陈年疑案走向法律的终点
买下放生并非良策
省立医院门口 车道变“停车场”
小狗突然窜出吓得货车撞墙
路上捡钱包 按地址送到失主家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4年12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卖女救夫 别无他法?
背景:14日,34岁的重庆女子倪琼,在福州市区求卖自己不足一岁的女儿,以救治打工时摔成重伤的丈夫。她说,卖孩子是“没有办法了”。(详见本报12月15日A02版)
 

N程阳

女子卖女救夫的事情,经海都报的报道,迅速发酵,目前家属已收到十万元的捐款,这是值得庆幸的。有趣的是,在街头卖女之前,女子曾经找过福州当地一家电视媒体,但该媒体称,仅仅是打工摔伤,报道的价值不大。事情之所以逆转,主要是多了“卖女”这一劲爆情节。

我们相信,如果不是被逼到绝路,天下没有哪一个母亲,会愿意放下尊严,跪在闹市求卖自己的亲生骨肉。但坚硬的社会现实是,和倪琼有同样遭遇的人很多,很容易就“泯然众人矣”,媒体也不可能一一给予关注。做出吸引眼球的行为,似乎是突围的唯一办法。倪琼的无奈之举会产生效果,就是其客观上顺应了“新闻传播的规律”。

但是我们不禁要发问:为何这些家庭在大病重症面前,要用种种非常手段?为何许多个体的命运,要经过媒体的关注后才得以改善?倪琼在媒体报道后,事情才出现曙光,并获得十万元捐款,这是媒体的胜利,却是社会救助的悲哀。

其实,在媒体介入前,倪琼找过村委、找过乡政府,也找过派出所,但是事情显然没有顺利解决。这些部门的更积极行动,是在媒体报道、领导批示以后。倪琼也不知道,她还可以向重庆市劳务办驻福州办事处求助,而这一机构,也是在媒体报道后,才知晓了倪琼的情况。这都说明,我们的社会救助制度,还有许多需要改善的空间。

事实上,媒体的救助是有限的,过度依赖媒体等手段会带来副作用,这一警惕来自于近日《海峡导报》的一则报道:龙岩一女孩患白血病,神秘男子上门声称能以事件炒作的方式,为孩子筹集爱心捐款作为治疗费,但是,要分走一半的捐款。这是消费社会大众爱心、为个人敛财的恶劣行为。这对于不会使用媒体手段的“倪琼”们,也是一种不公。

因此,我们更加希望,遭遇不幸的人们,不需要媒体的关注,不需要想着上哪“闹一闹”,也不用犹豫要不要把孩子卖掉救急,他们就能按部就班地,找到能够帮助他们的人或者机构,顺利地把事情解决。这,也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