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锟 通讯员 陈兴联 张艺芬
海都讯 因为工资问题产生了纠纷,老板竟殴打员工,致员工轻伤。近日,经长乐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打人一方家属赔偿被害人16万元,取得被害者谅解。
林某原是长乐市吴航某小吃店的员工。2014年8月的一天,林某在晚上下班时没有将厨房里的煤气关掉,造成店内煤气干烧,产生了难闻气味。店长陈某将此事告诉老板李某,李某就责备了林某几句,林某之后当场离职。
9月4日林某到店里索要未领的工资,恰巧老板李某和店长陈某都不在,生气的林某到厨房砸了桌上的几瓶醋、老酒。第二天下午3点左右,林某再次来到店里,因索要工资的事情,李某和林某发生争执,李某殴打林某头部、脸部等处,陈某也上前参与殴打林某。后林某的伤势
经长乐市公安局法医室鉴定为轻伤二级。
12月3日,经长乐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由犯罪嫌疑人李某、陈某的家属赔偿被害人林某16万元,林某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