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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获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于12月3日印发,分送给相关部门。参与起草专家称,公布时间“原定于年内”。此前外界将“以人查房”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看点,认为一旦执行,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等情况将被刹车。但记者了解到,《暂行条例》全文35条都没有提到有关“以人查房”字句,“以人查房”短期内并不能实现。
参与起草的专家告诉记者,未来还会有更加详细的细则进行完善。但从查询方式来看,“以人查房”并不允许,等不动产登记落实后,不动产相关信息仍通过地址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