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支付临时工劳务费和虚增合同价款的方法,多次从学校骗取科研经费共计70.5万元,北京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北师大)原教授张立新近日被北京一中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刑11年。
48岁的张立新,案发前是北师大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教授。法院审理后共查明张立新的两项贪污事实: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张立新利用职务便利,以支付临时工劳务费的名义,分17次从北师大骗领科研经费人民币25.5万元,被用于其日常消费。2011年3月,张立新利用职务便利,从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骗取科研专项经费人民币45万元,使用部分赃款购买越野车1辆,并给付与其一同参与该项目的刘某人民币8万元。张立新辩称,涉案的越野车也是出于工作需要而购买,购买后也实际用于实验项目,其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