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智通讯员 曾荣汉
海都讯 四川一男子因工资问题,用烧水锅殴打老板头部致轻伤。昨日,记者从仙游县法院获悉,目前叶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了解,2014年7月一天,叶某与被害人李某在仙游县枫亭镇一工厂的食堂内,因工资纠纷发生争执,后叶某用烧水锅将李某的头部殴打致伤。经司法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另查明,案发后叶某亲属一次性赔偿给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