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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儿不养老母 法官追到三明讨钱
涵江法院通过12368执行信息平台,让“不孝女”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次性支付给老太太全年的生活费
 

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钟丽秀

海都讯 80岁高龄的老太,一人独居农村,因腿脚不便,失去了收入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儿女们本应主动担负起赡养老人的责任。然而,老太的女儿却连一个月200元的生活费都不愿承担。老人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官的多方努力下,她的女儿终于履行了她应尽的义务。

判决生效年余 女儿没给一分钱

据了解,林某红是莆田涵江区某村的村民,今年已经80岁高龄。多年来,她没有跟随女儿陈某英,而是独自生活在老家,原先她靠打零工挣点生活费。随着年事的渐高,老人腿脚不便,不能再干零活了,生活顿时失去了经济来源。

母亲生活困顿,女儿陈某英不但没有担当起赡养老人的义务,甚至不给老人赡养费。在万般无奈之下,老人将女儿告上了法庭。去年6月16日,涵江区法院依法判处女儿陈某英每月向林某红支付200元生活费。然而,一年过去了,林某红却没从女儿那得到过一分钱。

今年11月17日,林某红在伤心、绝望之际,向涵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涵江区法院执行员多次通过电话与陈某英联系,希望她能念及亲情,履行赡养义务。不料陈某英不但拒绝履行义务,还故意挂断执行员的电话。

法官上门执行 她却借如厕溜走

今年11月19日,执行员驱车三百多里,赶到被执行人工作所在地三明,希望能做通其思想工作,使其能按期支付生活费给林某红。但当执行员亮明身份时,陈某英却矢口否认自己就是陈某英,并借口上厕所溜走。

眼见上门催讨赡养款无果,涵江区法院开始通过12368执行信息平台,将相关执行规定、掌握的相关执行线索、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事项逐条发送信息告知陈某英。在涵江法院强大的攻心策略下,陈某英终于感到愧疚。

“看了你们发的短信,让我认识到女儿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更想不到的是,法院能真正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做,这么为我母亲着想,和你们相比,我实在惭愧……”带着真心的悔过,陈某英向法院交纳了一年的生活费给林某红,并表示有空一定会回涵江探望母亲。12月18日,林某红终于拿到了她的第一年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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