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6版:财道/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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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出国购物省钱有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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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好价格,为何还要多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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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2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约好价格,为何还要多付费”
榕一市民称,在金公主婚纱摄影店谈好3300元消费金额,事后多出1000多元的收费
 

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此前流程单上双方约好3300元价格,可事后履行时,陆陆续续多出了1000多元额外费用。”昨日,准新娘魏女士向海都反映,在福州八一七中路金公主婚纱摄影店消费时遭遇不愉快。

据魏女士介绍,10月底,她在金公主婚纱摄影店消费,约定由店方拍摄婚纱照,并提供婚礼当天的礼服和化妆,当时也仔细要求店方将每一项服务和收费都写在婚礼流程单上,算出了整体费用3300元,她交付了订金离开。

然而到了20日,魏女士到店内拍摄婚纱照时,突然被店方告知还要额外交钱。魏女士说,当时流程单上写着化妆定妆液自备或收费100元,她自带了与店家同品牌的定妆液(自购20元/瓶),却被店方拒绝,说一定要用店内的,她同意后,没想到化妆师一下用了3瓶,告诉她要按瓶收费,100元/瓶,共收300元。此外,魏女士按照约定挑选店方免费租用的婚礼服时,店方人员又突然告诉她,礼服还有分免费与收费的。魏女士称,“当时想要免费的,店员也不告诉哪些是免费的。”魏女士说,她最终选了一件外观一般的礼服,结果一问租金,要700多元。魏女士表示,定妆液和礼服费用都和当时说好的不一样,店方存在隐性收费。

昨日,记者来到店内,这时店员却拿出了一张详细价目表,上面的收费与店方声明的一致,还拿出了当时约定的流程单,记者却发现与魏女士此前照片不同的是,在单子的一角竟多出了一行字,写着“免费提供礼服两套380元区”。店长陈女士解释,流程单只是简写,员工疏忽没有写详细,当时拿出了价目表一一告知,应以价目表为准。

对此,魏女士表示,流程单前后不一,分明是商家擅自添加了条款。而所谓价目表,她当时根本没有见过,“如果当时我看过价目表,还能有这些麻烦?”

福州市工商人员认为,价目表上市民并未签字确认,无法证实魏女士知晓此事,而流程单上有市民签字,而且明确约定了各项收费内容,应视其为消费合同,因此商家事后多收费行为有违约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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