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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乡医养老可享职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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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莆田乡医养老可享职工待遇
明年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缴费4368元,其中财政补助3024元
 

N海都记者 陈丽明

海都讯 近年来,乡村医生退休的多,入职的少,从业人员“老化”现象严重,还伴随着青壮乡村医生不断流失。究其根源,对乡村医生的保障不够是一个主要原因。

昨日下午,莆田市卫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莆田市近日出台了《莆田市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决定于明年起组织全市劳动年龄段内(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市、县两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24元,预计全市有1600多名乡村医生受益,财政一年将补助500多万元。据悉,莆田是全省首个将乡村医生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设区市。

据了解,莆田目前全市共有乡村医生2400多名,其中满60岁的男性和满55岁的女性差不多有800名,占了近三分之一,其他1600多名乡村医生可受益该政策。

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以每人每月1400元的工资标准作为参保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6%,其中用人单位缴纳18%,个人承担剩余的8%。用人单位缴纳18%的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

经过计算,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缴费4368元,其中财政补助3024元,个人承担1344元。市卫生局农卫科在测算之后发现,按此标准缴纳满15年之后,乡村医生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最低都有702元。

年龄接近法定退休年龄的,并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不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缴费的财政补助部分,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补助水平予以同等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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