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明年元旦起,莆田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由原来的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贷款期限在原有的基础上延长5年,同时,还恢复办理“商转公”业务。近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部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通知》明确,明年1月1日起,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夫妻双方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单身职工或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
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夫妻双方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单身职工或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45万元。
《通知》还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原有的基础上延长5年,即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还款年限最长为贷款时点到法定离退休年龄顺延5年,以期限短的为准。在偿清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后,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住宅面积≤144平方米),按首套房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