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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执行新价患者负担有所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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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明起执行新价患者负担有所减轻

 

N海都记者 陈蓉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福州市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已发布,28日起执行。为便于各医疗机构查询和使用,该《调整表》列出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的4500多项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其中价格有调增,有调减,患者实际负担有所减轻。具体可上市物价局网站(http://www.fz12358.com)查询。

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调整表》价格为最高指导价,各有关医疗机构可以下调确定本单位的具体执行价格,但不得上浮。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并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成本、价格监测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及成本构成要素的市场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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