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闽闻·环球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新生女婴洗澡 被助产士烫伤
沈海复线泉州段30日通车
仙游法院执行局原局长 林启芳受贿43万元
莆田一加油站旁教练车自燃
律师建议:应请专家鉴定海蛎死因
“中国世纪”的高帽子戴不得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仙游法院执行局原局长 林启芳受贿43万元

 

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近日,莆田市中级法院对仙游县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林启芳(正科级)涉嫌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林启芳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经查明,2002年至2012年间,林启芳在任职期间,利用其经办执行案件或者担任领导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贿赂款共计43万元。

记者还从省监察厅网站了解到,莆田荔城区再次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共有4名干部受到效能告诫。北高镇职工张某因累计7天未签到,被效能警告;黄石镇司法所干部谢某,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被效能告诫;拱辰街道办事处郑某,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QQ聊天,被效能告诫;西天尾镇干部郑某,上班时间用手机玩游戏,被效能告诫。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