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0版:政事/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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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闽每年将抽查5%硕士学位论文
“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的单位,或被取消学位授予权
 

N海都记者 李薇 实习生 高洋洋

海都讯 今后硕士论文不是“交完了事”,还要对自己的论文负责到底。记者昨日获悉,我省每年将抽检5%的上年度硕士学位论文,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以及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都要接受质量约谈。业内人士表示,新政的出台,对我省高校起到了警示作用。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出台的《福建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硕士学位论文采用随机抽检和重点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办法》强调,对新增学位点、抽检出现问题学位点等存在违规情形或容易出现违规情形的学位授权点和导师,要予以重点抽检。记者了解到,每篇抽检的硕士学位论文将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对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省

学位办将责成学位授予单位对其进行质量约谈。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将建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撤销学位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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