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张海英(北京)
背景: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在1月1日启动。此次增选,两院均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新京报》1月7日)
无论是科学院还是工程院,准确地说都是学术性服务机构,不是“官员俱乐部”。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这次制度变革虽说是回归了常识,但由于过去多年没有做到,这次算是不小的进步,值得喝彩。不过,这次“去官化”改革还是不够彻底。该规定显然是仅限于党政机关,而很多事业单位领导、国企高管的行政级别都在处级以上,但却不在限制之列。
该不该限制像大学校长、院长、国企董事长这种官员参选院士?可能大家意见不一,一种观点会认为这种官员不是党政官员,不会动用公权力干扰院士评选,也不会加剧院士队伍“行政化”,可以参选院士。而另一种观点会认为,这种官员也有行政级别,本职工作已经很忙,不应该参选院士。
依笔者之见,院士既然是一种最高学术称号,应该让那些专注于学术的人来参选。
很显然,大学校长、院长很多精力用在了行政事务性工作方面,即使是学术成就已经很高的校长,有行政职务之后投入学术的精力也是很有限的。而国企高管的主要精力在企业管理和经营方面,也没有多少精力从事学术研究。
所以,理想的院士增选制度应该是,凡是有一定行政职务、行政级别的官员,都应该禁止参选院士。一来,能让院士队伍“去官化”更为彻底;二来,能让这些官员专注于本职工作;三来,能让出很多名额给那些专注于学术的人当选院士。如果某些校长、董事长更想当院士,应辞掉行政职务参选院士,相信没有异议。
院士队伍“去官化”要想更彻底,除了在增选环节限制官员参选院士之外,还应该逐步清理现有院士队伍中的官员和国企高管。这样才会“净化”院士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