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何旌 实习生 高洋洋
海都讯 省教育考试院消息,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福建省组织校考的考点统一设在福建师范大学,时间定于2015年1月25日—2月28日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2015年可在福建省组织校考[具体院校名单详见海都网(www.Nhaidu.com)];其他省外公办本科院校如有特殊要求,确需在福建省组织校考的,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
根据规定,我省下列院校(专业)可组织校考:(1)泉州师范学院音乐学(南音方向)专业;(2)福建师范大学音乐表演(圆号、长号、小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大提琴、小提琴、唢呐、琵琶、二胡、扬琴、中西打击乐器、贝司、笙、笛子、北管乐器等方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3)华侨大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4)厦门理工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方向)专业,直接使用福建师范大学该专业的校考成绩,不再另行组织校考。
据了解,经同意在闽组织校考的院校,2015年在福建省拟投放的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数不得低于2014年,录取时如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可调转入普通本科录取使用,原则上不得调减计划。新增的在闽组织校考院校2015年在我省拟投放的艺术类本科计划数不得少于5人。
此外,省内院校(除部、委属院校,或经批准的部分院校专业外)和省外所有民办院校、独立(二级)学院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招生,均直接使用福建省省级统考成绩,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有关人士表示,鉴于福建省省级统考已涵盖了美术类、音乐类等8大类别34个本科专业,建议招生院校直接使用福建省省级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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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招考免试、加分资格 12日前申报
N海都记者 何旌 实习生 高洋洋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5年高职招考免试或加分资格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符合免试或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需在1月12日前完成申报。
据悉,2015年高职招考免试或加分资格申报对象包括,报名参加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类考试,并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1月12日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向所在(或所毕业)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时,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并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和《2015年福建省高职招考免试或加分考生登记表》。该表可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教育入学栏目中下载,并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