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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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经理劫杀店主抢百万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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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经理劫杀店主抢百万金器
自称为买房铤而走险,一审被判死刑
 

N海都记者 涂明 曾会文 通讯员 林志远

海都讯 去年4月26日,浙江一KTV经理为买房铤而走险,劫杀宁德霞浦一金店老板,并抢百万金器。昨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原系浙江苍南一KTV经理,月收入七千元。据陈某说,他结婚并育有一子,仅靠自己的收入难以尽快买房,于是他决定铤而走险抢劫干一票。

2014年4月21日,陈某携带匕首、挎包等作案工具潜入霞浦县。同月26日早上6时许,陈某携带斧头等作案工具,躲在霞浦“阿旺金店”斜对面的小巷伺机作案,趁被害人赖某打开卷帘门做卫生之机,他夺门而入并拉下卷帘门,持匕首刺中赖某左胸部,致其死亡。

陈某撬开金店内玻璃柜门,劫取黄金项链、手镯、挂坠共计228件后离开现场,并雇车潜逃。2014年4月27日,陈某在找买方销赃时,被霞浦县公安局抓获。经鉴定,被抢走的黄金首饰共计4181.08克,价值人民币11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财物一百多万元,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虽然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但其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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