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曾会
海都讯 去年3月,马尾一男子边某喝酒之后到酒店一会所做推拿,女技师按摩他大腿后男子起了生理反应,遂强奸女技师。福州中院终审裁定判决被告人边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边某向警方供述,2014年3月12日凌晨2时左右,他酒后到位于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的一商务酒店“御享足道”会所进行推拿。在会所单人间做推拿期间,一个女技师按摩他大腿的时候,他起了生理反应。边某叫女技师给他抱一下,女技师拒绝并叫他翻过身做背部按摩。
“那名男子说要给我钱,我拒绝了,并开玩笑说自己很贵,要一万元。”女技师莫某向警方陈述,拒绝边某的要求后,边某还是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大概一两分钟后,边某才停下来,要给莫某300元钱,但莫某拒绝了。随后,莫某打电话通知了经理,经理和几个服务人员来到房间看住边某并报警,最后警方将边某控制。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边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近日,福州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