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人社局获悉,从本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从现有的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此外,参保居民缴费补贴也有所提高。政府在个人缴费方面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补贴,并以100元为基底,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标准(100元),增加的补贴由原来的5元增至10元。市民选择12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标准的,政府给予的最高补贴也由原来的85元提高至140元。
凡在福州市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的16周岁至59周岁省内户籍城乡居民,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自由选择在福州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保险。
(刘世泉 贺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