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海都讯 莆田城厢区常太一枇杷农林某用父亲保管的一把火药枪去打野兔,被人发现并举报,近日,城厢区法院以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6个月。2013年2月24日0时30分许,警方根据线索,在林某住宅二楼查获一支长约150cm的火药枪,并抓获林某。经鉴定,该火药枪可以认定为枪支。经查,该火药枪系林某父亲早期留存下来的,2013年1月份,林某持该枪在东圳水库旁打了一只野兔,后又将该枪放回家里二楼房间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