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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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去向 项目单位要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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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持续监督报道的渣土倾倒乱象,引发关注;九三学社福州市委建言:
渣土去向 项目单位要说清楚

 

海都讯 一车车渣土倒入乌龙江,一车车渣土毁坏福州三环路绿化带……近年,海都报持续关注福州渣土倾倒乱象,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大家呼吁要对违规企业进行重罚,同时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给渣土找一个好出路。福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昨日上午举行大会发言,福州市政协副主席林绍彬代表九三学社福州市委作了《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的发言。林绍彬建议,要堵疏结合,双管齐下,对违规企业重罚的同时,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林绍彬介绍,据测算,福州市区需要外运处置的建筑垃圾(含渣土、泥浆、砖头土等)规模达到2000多万吨,按照每万吨建筑垃圾占用填埋场土地2.5亩测算法,需要数千亩土地进行填埋,不仅消耗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清运、堆放时散落、扬尘、渗滤等问题又加重了对环境的影响。

林绍彬说,建筑垃圾是宝贵的可再生资源,可实现回收利用。他建言,要出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法规,制定持续政策,推动回收体系建设。另外,就是要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和监督。“在招投标以及办理用地、规划或开工等行政许可时,强制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把建筑垃圾的处置作为必须申报内容。”

制度完善的同时,要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惩。林绍彬表示,要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出台有法律威慑力的处罚措施,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在处罚上,不仅明确施工单位和运输车辆的处罚,还要明确建设单位在建筑垃圾排放、清运、处置的责任和连带处罚标准,以强化源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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