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曾会文 通讯员 曾鸣
海都讯 男子利用未成年人跨省贩卖运输冰毒2万余克。近日,宁德中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一人死刑、两人死缓、两人无期徒刑及一人有期徒刑13年。
2013年4月间,黄某伙同余某贩毒,在厦门一宾馆内将1000克冰毒以15.5万元的价格贩卖给许某。同年5月至6月间,黄某经郑某、胡某介绍,先后三次到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向“胖哥”、“辉哥”购买冰毒6000克、3750克、16000克运回宁德,并贩卖给许某、邹某和吸毒人员。2013年6月4日,黄某、余某与许某准备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从黄某租住处及驾驶的轿车内查扣冰毒1.6万余克、K粉7克多。邹某剩余的630多克冰毒被当场查扣。
法院庭审调查认定,余某受黄某指使,作案时不满18周岁。法院判决黄某、许某、邹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许某、邹某缓期两年执行),胡某、郑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以上五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余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