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张志宏 实习生 黄晓蓉 通讯员 严远亨 伍东日
海都讯 1月19日上午,泰宁县森林公安分局几位干警带着一只已经恢复健康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到泰宁三中,让这只猴面鹰在回归大自然前,再见一下救命恩人。
1月16日傍晚,泰宁三中七年级(9)班学生陈怡杉、吴竹轩、罗丹三人,放学回家经过一菜地时,发现一只大鸟想飞又飞不起来。她们小心翼翼地把鸟捉住,仔细观察后,发现这只大鸟翅膀受了重伤,当即拨打110求助。
经救助站有关专家鉴定,这只奇特的大鸟叫猴面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救助站医护人员两天多时间的精心医治和护理,受伤的猴面鹰基本康复。在“特殊客人”即将返回蓝天的前夕,细心的森林民警想到应该让大鸟再“见”上救命恩人一面,以表达感激之情,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