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8版:社区/家事
3上一版  下一版4
 
每周搞卫生 房租减300
租户走了东西还在 是扔是留房东为难
路口“演唱会”一场接一场 居民抱怨受不了
父亲当街操旧业 为女儿做货架
偷电动车贼被“曝照”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5年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偷电动车贼被“曝照”
居民很欢迎,律师说不妥
 

N海都记者 张颖珍

海都讯 近日,位于福州湖前路的融侨花园二区门口,粘贴了一张“盗窃电动车团伙嫌疑人”的图组,小区居民说,照片贴了两周多,“震慑”效果极佳,小区偷盗现象明显减少。

昨天上午,记者在融侨花园二区小门看到这组“盗窃团伙”的照片,共三张显示为2014年12月22日的视频截图,照片上出现三个人影,其中两个年轻男子的面目清晰可辨。小区保安告诉记者,照片并不是物业处贴的,而是附近民警粘贴的,“贴了半个多月,大伙儿进出都能看到,是给大家提醒,注意分辨这些偷电动车的贼”。

小区业主林先生对此举表示赞成,林先生说,小偷侵犯的是公共利益,就应该曝光出来,既可以增强业主的防范意识,对犯罪分子也能起到震慑作用,“贴了半个多月,小区偷盗现象都少了,甚至比保安还有用呢”。

对此,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认为,这种“曝照”行为可能侵犯了小偷的人身权益。卓律师说,即使是小偷,肖像权也应该得到尊重,从这个层面而言,这种做法侵犯了小偷的肖像权。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