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林婷
海都讯 日前,涵江法院审结一起协警“串岗”执法敲诈勒索案件。一名协警为挣“快钱”,居然冒充交警私扣车辆,并索要罚款。
去年1月19日上午8点左右,涵江交警大队民警陈某带领协警黄某等人,到江口镇服务站执勤。当天12点左右,黄某发现郑某驾驶一辆拼装三轮摩托车,行经此服务站附近时,他趁民警不注意,立即上前将车拦下,并在无权扣押车辆的情况下,将该车拉至停车场内。
随后,黄某向郑某表示,要其交纳所谓的保险金和罚款1500元,否则就将郑某所骑的拼装三轮车进行拆解。郑某迫于无奈,只得将1500元钱交给了黄某。得逞后,黄某随即打电话给停车场看管人员,谎称被扣车辆已处理完毕,可以放行。一个月后,黄某再次在服务站协助执勤时,采取同样手段,从另一位拼装三轮摩托车车主翁某手中勒索了1500元。
被“处罚”回家后的郑某越想越不对劲,在经过一番思考后,他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3月7日,黄某被警方抓获;后黄某向公安机关退交所得款3000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日前,涵江区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利用协警身份,采用威胁手段,索要他人钱款计3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且主动退出赃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一审处黄某有期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