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昨日,省环保厅公布了去年我省环保工作状况。按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福州、厦门、泉州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比分别为92%、95.3%、95.3%,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26.4%、33%和32.8%,二级分别为65.6%、62.3%和62.5%。由此推算,福州有29天空气质量不达标。
省环保厅表示,去年我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良好且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98.1%、Ⅰ~Ⅲ类水质占比94.7%,与上年基本持平。9个设区城市、平潭综合实验区、14个县级市、44个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84.5%、100%、99.8%、100%。主要湖泊水库、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为56.5%、87.9%,城市地下水Ⅰ~Ⅲ类水质占比81.8%。
23个城市空气质量按GB3095-1996标准评价,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各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3%;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9%。酸雨污染仍较普遍,降水酸度和酸雨频率基本持平。
省环保厅表示,去年,我省完善了环保政策制度,改革了环评审批审核制度,审批时限缩短在法定时限的55%以内;强化了环保问责,共对5个县市区和1个企业集团相关项目实施环评限批、2个县进行限批预警。
据统计,去年,全省环保系统共向公安部门移送152个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其中省环保厅直接移送32个;全省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267件;全省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3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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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90个城市 去年PM2.5均值 福州第8优
海都讯记者昨日获悉,有民间环保组织近日发布全国190座城市PM2.5年度排名。结果显示,在PM2.5年均浓度较低的排名中,福州排名第8,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3。
2014年,全国有190座城市公布了PM2.5浓度,年均浓度为60.8微克/立方米。其中,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的城市仅18座。
根据结果,福州PM2.5的2014年年均浓度为31.4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190座城市中排名第8,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三,在海口和拉萨之后。泉州紧跟其后,以31.6微克/立方米的年均值排名第9,厦门则以36.3微克/立方米的年均值排在第21名。该组织同时也发布了全国74个主要城市去年的PM2.5年均值排名,福州第4优,厦门第10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