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吴臻 通讯员 张宁 何丹勇 陈柏龄
海都讯 今年1月1日起,福州市区扩大超标准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禁行范围。鼓楼、台江、晋安、仓山和马尾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禁止超标准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可规定执行不到一个月,在仓山区有两名民警和一名协警,因超标电动车驾驶人暴力阻碍正常执法受伤。
锤砸民警男子被刑拘
1月21日上午10时50分,盖山派出所民警在南二环路则徐路口,拦下了一部灰色超标电动车。司机是名袁姓男子,今年25岁,江西人。当民警告知袁某三环内不允许超标电动车行驶时,袁某不但不听,还不停对民警进行辱骂。随后,袁某启动电动车,强行加速朝其中一名民警撞去,民警拦车,袁某大声高喊“警察打人了”,同时从身上的包中拿出一把铁锤,猛力地砸向执勤民警。
几位正在周边执勤的民警见状,将袁某制服。在制止的过程中,一位民警的手被铁锤打伤,另一位民警的腿部被电动车撞伤。目前,袁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碾压协警酒驾男被拘20天
当天15时许,对湖派出所民警在首山路拦下了一部违规电动车。“这是一部电摩,车速非常快。”民警说,见他们示意减速靠边的手势后,男子反而大力加速,将正在边上的交通协警邹云怀冲撞倒地,并从倒地的邹云怀身上直接碾压过去,造成邹云怀右手手指受伤。随后,骑手逃逸,民警追了一千多米后,将其抓获。
经鉴定,该肇事电摩属于机动车。经查,肇事电摩的驾驶员姓骆,28岁,河南南阳人,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又对骆某进行酒精吹气测试,发现骆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最后对湖派出所民警依法对骆某处以行政拘留合并执行2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