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会文
海都讯 为讨回欠债,福州仓山的李某纠集多人,以警察办案为由,强行拘禁并殴打叶某。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等人因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被害人,6人的行为已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18日下午1时许,李某等人经事先共谋,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港公园附近,由李某等人以警察办案为由,将与李某有债务关系的叶某强行带至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宜发得贵城小区内的一个房间。其后又纠集了其他人帮助看押叶某并向其追讨欠债。其间,李某等人用扫把棍、木板等工具及拳打脚踢等手段殴打被害人叶某,致被害人叶某多部位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