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曾咏发
海都讯 “今年环保风暴,会刮得更猛。”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后,省环保厅放出狠话的同时(见本报1月8日A31版报道),也拿出积极的执法行动。昨日,今年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排污问题企业“出炉”,18家企业中了执行新环保法“第一枪”,其中福州有3家。
福州3家企业,外排废水严重超标
据悉,福州三家上榜企业主要是废水污染。省环保厅执法人员介绍,王小林电镀厂未配套建设废水治理设施,产生的电镀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暗管进入外环境,外排电镀废水严重超标。另外两家腐竹厂,主要也是未配套建设废水治理设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暗管进入外环境,外排生产废水严重超标。
执法人员杀回马枪,严查排污企业
记者发现,今年第一批挂牌督办比往年来得早些。“为了查处这些企业,我们的执法人员也是‘蛮拼的’。”省环保厅总工程师许碧瑞说,乘元旦放假,省环保执法队员根据群众举报和平时掌握线索,突击查、昼夜查、假日查、“杀回马枪”查,对有关地方的涉重金属企业和部分群众反复投诉的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在查处上街的污染企业时,执法人员还一连守了几个晚上。”
为加大执法力度,省环保厅还将执法力量前移,以市、县(区)为单元分区划片突击排查,采取“四不四直”的查案方法,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奔现场、直接排查、直接处罚、直接曝光。在此带动下,去年的执法数据大大高于往年。
涉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这18家挂牌督办的企业,将被如何处理?
“在新环保法里,针对违法企业设定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公益诉讼赔偿等‘高压线’。”许碧瑞说,对于这18家企业,将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严格实施“六个一律”:对适用行政拘留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受到罚款处罚且拒不改正的,一律予以“按日计罚”;对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应当强制制止的,一律查封、扣押产污设备;对超标排污行为应当限产停产的,一律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停产整改无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或关闭。
有执法人员说,像闽侯县的王小林电镀厂,就由省环保厅依法立案查处,责成闽侯县环保局提请属地政府依法取缔。许碧瑞称,企业被挂牌督办后,还要面临社会舆论压力、金融信贷压力、市场信用压力等。
18家被挂牌督办企业
王小林电镀厂(福州闽侯)
闽侯县上街永丰腐竹厂
闽侯县上街尚峰腐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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