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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玻璃窗疑连遭枪击
福清东皋水库旁 有人毁林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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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清东皋水库旁 有人毁林取土
森林公安开出六万元罚单,破坏者仍未停手;部门表示,将再到现场处理
现场有挖机在作业,山体已被挖去一大块
 

N海都记者 陈锟 文/图

海都讯 近日,福清市城头镇南田村村民致电本报热线95060反映,村里的东皋水库是整个城头镇饮用水源地,但近来有人在水库附近毁林取土。

前日,记者走访东皋水库,发现附近还有挖机在现场取土。村民称,约有10亩林地被毁,担心影响水库水质。

挖机还在作业记者采访遇阻

城头镇南田村距福清市区近20公里。海都记者沿着村道往里走一公里,一处处裸露的黄土映入眼帘。村道边的树木被严重破坏,有的枯木被随意堆在路边,土方被取走,形成空地。现场还有一辆挖机在作业,有几辆运送黄土的货车进进出出,现场尘土飞扬。

距离取土点几十米外,就是东皋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石碑就矗立在挖机旁。

记者在现场拍照时,旁边停下一辆皮卡车,车上下来三名男子,其中带头的男子阻止记者拍照,并称要查询记者的车辆信息。为避免冲突,记者拍照后离开。

据南田村村民说,此处本来是郁郁葱葱的林木,大约两个月前,隔壁村的一群男子到这边测量。过了几天就来了几辆挖机和货车,在现场毁林取土,现在约有10亩林地被毁。东皋水库是整个城头镇的饮用水源地,村民担心毁林取土,会对附近的东皋水库水质有影响。村民还说,毁掉的林木是生态林,毁坏生态林也是违法行为。

破坏五亩林地就构成犯罪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福清市城头镇镇政府,镇党政办负责人称主要领导都有事忙,让记者联系分管林业的陈姓副镇长。记者联系上陈姓副镇长,陈副镇长说,此前镇政府已经到现场调查过,确定毁林取土的行为是违法的,当时也联合森林公安分局对其进行执法,勒令停止破坏生态林。陈姓副镇长说,具体情况要问森林公安。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分局负责人表示,南田村的挖山毁林此前已经查处过一次,记者从负责人出示的一张鉴定书上看到:占用林地取土面积3133.35平方米,损毁相思树111株,立木蓄积量2.1立方米。而林地的经营类型为国防林。2014年12月9日,公安分局曾对南田村挖山毁林的涉案人员张某作出处理,并作出62607元的处罚。

负责人称,根据相关规定,破坏5亩以上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等构成犯罪。他们会再次派人到现场对毁林行为作出处罚,如构成犯罪,将立案调查。

陈先生报料,线索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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