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智 通讯员 黄静 蔡雅妮
海都讯 仙游县一女子刘某冒用另一女子张某未注销的身份信息,并利用该身份多次组织骗婚,诈骗金额达到20余万元。受害者报案后,警方却始终核查不到该女子信息,后来才发现,该女子已经因拐卖妇女被判刑入狱。昨日,仙游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件,刘某犯有诈骗罪和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共处罚金8.3万元。
据了解,女子张某刚出生不久就被亲生父母送养,并跟随养父姓王。张某2岁时,又被亲生父母抱回,改回了原来张姓。由于过去农村户口档案制度不全,张某改姓之后,原有在养父母家所注册的身份信息并没有被注销。该情况被本案罪犯刘某获悉,于是刘某窜改了个人信息,冒领了张某原有的身份信息,用该身份信息登记了身份证。此后,刘某以王某的假身份,开始骗婚,先后从建瓯籍男子马某、张某等人处,诈骗了20余万元的钱款。
目前仙游县法院决定对刘某二罪并罚,在原有5年刑期上增加2年8个月,罚款金额增加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