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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赔偿额差100万,咋办 调解员11小时搞定了

 

N海都记者 苏燕梅 通讯员 林进权

海都讯 近日,闽清梅溪司法所副所长林进权经历了一场马拉松调解,在11小时内,让赔偿款差距100多万元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

昨日上午,梅溪司法所副所长林进权向记者介绍了调解的全过程。18日上午,闽清县一家加工厂发生了一起意外,50多岁的黄先生在维修生产线时,因操作不当,触电死亡。事情发生后,梅溪司法所介入调解。19日下午4点,死者黄先生的家属就纠集了一群家属,准备向加工厂讨说法。林副所长和两名工作人员首先安抚了死者家属,并着手展开调解。

刚开始时,家属提出了110万元的赔偿款,而加工厂方面认为,死者黄先生是因为自身操作失误才导致触电身亡,他们只能出几万元的人道赔偿款。

梅溪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轮流做起双方的工作,到了凌晨1点,加工厂同意赔偿60多万元,死者家属也接受。赔偿金额好不容易确定了,双方在付款方式上又产生了异议,家属方要求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而加工厂方面认为目前资金比较困难,希望分期付款,双方再起冲突。司法所工作人员忙上前,安抚了双方的情绪。

加工厂负责人陈先生表示,如果要一次性付款,他只能筹到60万元。家属也同意了这个赔偿方案。

1月20日凌晨3点,双方终于签订了赔偿协议,陈先生一次性将赔偿款打给死者家属,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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