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文 马俊杰/图
海都讯 昨日上午,莆田市区胜利街与梅园路十字路口,两辆小车发生刮擦,未有人员受伤,但两车主均不愿意快撤。即便现场执勤民警多次提醒,影响交通会被开罚单,但两车仍停在现场一个小时,该路段因此多次发生拥堵。
两车道被占现场人车扎堆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赶到现场,看到车牌号为闽B2729B和闽B79999的小车一前一后停在十字路口的斑马线旁,后车头部与前车尾部发生刮擦,但并无明显的刮痕,车辆其余部位也没有损伤。据介绍,事发前两车都是直行过路口,记者询问时,双方车主都不愿多说,甚至阻止记者拍照。
两车占了约两个车道,其他车辆驶来时都只能从一侧狭窄的车道通行,往往绿灯都过了,车流还停在路中间,现场多次发生交通拥堵,一些车辆险些发生事故。随后,附近学校放学了,不少家长、学生都经过该路口,现场交通更拥堵,所幸现场有一民警指挥交通,未引起其他交通事故。
屡劝不撤退交警可开罚单
“这只是小刮擦,完全可以自行拍照去快处中心处理。”现场执勤的张警官介绍,附近有学校,这个路口高峰期都要有民警执勤,在他来之前,两辆车就停在这里了。张警官告诉记者,他一到就提醒两车主自己拍照快撤,但对方称要保留证据。张警官说,该事故已明显影响了现场交通,他也明确表示交警前来处理时会对车主开罚单,但两车主宁愿受罚也不快撤。
两名男性车主在现场不停打电话,约一小时后,两人突然对现场交警说达成协议,要私下解决,终于将车开走。
据了解,去年11月,荔城区成立了首个“快处中心”,按照规定,凡是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车物轻微损失,双方需自行拍下对方证件照和事故现场,随后可将车辆驾驶到快处中心处理。若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快处中心处理理赔,且公安交管部门也已通知但被拒绝的,将按逃逸事故立案调查,对不构成犯罪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行拘,记12分;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若发生应当自行撤离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主动撤离并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