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黄慧
核心提示 今年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33号令《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近段时间来,本报接到不少车友咨询:车购税新征管办法实施后,是不是买车更便宜了?是不是车子购买价格越低,缴纳的税就越低呢?
就此疑问,海都记者特意走访了莆田国税部门,得到的答案是,这种理解并不准确。
解读1
新规,计税方法基本不变
海都车友俞女士说,她从网上看到资讯称,车购税征收的核定依据将按照4S店经销商提供的车辆市场价格信息。“这一理解不准确。”莆田市国税局货物劳务税科科长吴立强告诉海都记者,《办法》实施后,车辆购置税的计税方
式依照“最低计税价格”为基准的方式并未改变,发票价格(指不含税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照发票征收,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
国税总局核定出经销商上报车型的最低计税价格,另一方面将每辆车的车辆信息提供给中机合格证管理中心,每台车产生一个配置序列号。
“车主来缴税时,我们只要扫描车辆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就可知道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莆田市国税局货物劳务税科毛祥青说道。
解读2
进口旧车才可能价格偏低
《办法》中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正是这一条容易引起误读。”吴立强指出,很多莆田车主认为新办法实施后,缴纳车购税就以车辆发票价格为准,实际上这指的是少部分没有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简单来说,从2月1日起,可以根据消费者提供的价格证明,比如购车发票来核定,不过,如果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
“4S店所谓的促销、打折等都不能成为少纳税的正当理由。”吴立强明确指出,根据《办法》,只有进口旧车及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库存超过3年、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等才有“价格明显偏低”的“正当理由”。
解读3
1年内退车可全额退税
如果消费者将车退还给4S店,是否可以申请退税?吴立强告诉海都记者,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将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新《办法》实施后,市民要警惕新一轮车购税退税陷阱,不要轻信退税通知。”吴立强提醒道,若有疑问,可直接到车购税征收部门咨询或拨打12366热线咨询。
此外,缴税和免税的时间仍然不变,依然是两个月申报时间,即车辆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目前莆田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及涵江、仙游行政审批中心和秀屿国税局均可办理,广大市民可以就近办理。”
吴立强指出,总的说来,新规最大的变化,在于转变职能下放管理权限,优化规范流程,减轻办税负担。例如新规取消了实地查验,避免车主开车往返奔波,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