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何遇舟
海都讯 发现妻子手机中的暧昧信息后,四川人李某怀疑妻子与人玩暧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心生怒火想要报复,便诱骗“情敌”现身,将其砍成伤残。昨日,记者从秀屿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一审审结了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赔偿被害人吴某经济损失12万余元。
收短信出去约会 被砍成七级伤残
李某为四川古蔺县人,现年26岁,与妻子谢某均在莆田秀屿务工。2013年11月的一天,李某无意中发现妻子手机中有与工友吴某的暧昧信息,便怀疑妻子与吴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当月22日晚上,李某趁妻子睡着,用她的手机给吴某发短信,冒充妻子约吴某次日到秀屿区笏石镇见面。由于次日是周末,吴某表示会应约前往。
次日上午8点多,吴某依约来到约定地点。事先躲在暗处的李某,发现吴某后,便冲过去持木棍殴打他,吴某赶紧逃离。随后,李某又在附近食杂店内购买了两把菜刀,并在一条渠道边追上了吴某,用菜刀将吴某的左手臂砍伤。经法医鉴定,吴某左手臂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经医院治疗,还是落下七级伤残。
案发后李某逃窜外地,去年2月19日,李某在广西南宁市被抓获归案。
冲动后被判刑 还要赔十余万
经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考虑李某归案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但李某未赔偿吴某经济损失,也未取得被害人谅解,不适用缓刑,故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同时,李某的犯罪行为给吴某造成经济损失,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为127470元。
李某对第三者挥舞菜刀,砍伤情敌,承受逃亡之苦,牢狱之灾,还要进行经济赔偿。主审法官表示,现在有很多年轻人对待感情还不够理性,一时冲动难免发生意外。法官提醒,在感情出现问题后,应该理性地交流沟通,妥善解决,不能以暴力的违法犯罪方式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