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廖庆升 文/图
海都讯“你们快来看,这里有人沿街卖穿山甲肉。”昨日上午10时许,福州市民李先生拨打海都热线95060反映,说自己经过晋安区塔头路时,发现一名男子沿街兜售穿山甲肉。
在塔头路与桂香街交界处,记者找到了这名男子,他斜挎着一个包,右手提着篮子,左手握着一把秤,秤盘上放置着一块血红色的肉,肉的一端是一小截腿。这块肉的表面有不少鳞片被刮落后的痕迹,肉的边上,还有一小截动物腿。
见记者询问,该男子开始推销吃穿山甲肉的好处,并表示每50克只卖45元钱,比饭店里的便宜很多。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男子还拿出了自己的户口簿,上面显示他姓林,家在永泰梧桐镇。
“这是我和几个朋友在山上抓的,其他部位都卖掉了,就剩下这些了,不买就没了。”林某边说边用秤称重,显示这些肉的重量为650克。
为了证明自己卖的是穿山甲肉,林某又从篮子内拿出两片鳞片,称是从穿山甲身上刮下来的,每片卖10元钱。记者最后以价格太贵为由离开,林某则继续沿街兜售。
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陈老师表示,仅从照片上无法判断这是否为穿山甲肉。“如果是真的,穿山甲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严禁捕捉和售卖。”陈老师表示,很多市民认为吃穿山甲肉大补,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看法,“穿山甲肉的使用价值,和普通猪牛肉差不多,而且野生动物身上有很多寄生虫,不建议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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